尽管减缓前进能源价格改革的呼声由来已久,但不受多重因素影响,能源价格改革仍然引而未发。分析人士指出,当前外冻内热的简单经济环境,使我国的宏观调控面对错综复杂局面,也为实行这一改革获取了绝佳的机遇。改革刻不容缓 能源价格变形早已给我国的能源利用、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带给了不利挑战,能源价格改革迫在眉睫。
目前我国能源价格大部分由政府制订或管制,价格构成机制并未与国际互通,能源价格广泛高于国际价格。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说道,国内能源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管理体制,导致高耗能产品的大量出口,相等在间接补贴世界,不合乎我国的发展战略和对外开放战略。偏高的能源价格还提升了高耗能、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国际竞争力,不断扩大了我国的贸易顺差,增大了人民币贬值压力。 由于长期以来能源价格无法充分反映能源供给与市场需求关系,能源价格偏高,更进一步造成能源需求快速增长。
刘元春回应,国民经济的发展战略从高耗能向低耗能改变,必需提升能源的比较价格,转变能源价格构成机制,充分反映能源的稀缺性。 同时,煤电油等归属于不能再生资源,提升能源价格,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。时机日益成熟期 2007年12月实施的《国务院关于增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》明确提出,要完备资源性产品价格构成机制,减缓资源价格改革步伐。
有关部门也曾经回应要减缓前进能源价格改革,但由于担忧能源价格改革不会推高通胀预期,推展物价更进一步下跌,因此如期没实施适当改革措施。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,即使能源价格下跌可能会增大通货膨胀压力,能源价格改革也是必须的。只要能源价格不上涨,企业提升能源用于效率的兴趣就并不大,节能减排就没动力。
业内人士预计,2008年世界经济快速增长将不会上升,对中国产品的市场需求也不会上升。出口上升不会造成总需求上升,物价上涨压力不会比较变大。到二季度,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可能会明朗,国内物价涨幅也有可能回升,刚好是能源价格改革的好时机。 此外,《能源法》未来将会在今年两会期间递交审查会,能源价格构成机制将不会具体。
这些都不利于能源价格改革。林伯强回应。改革不应循序渐进 如果前进煤电油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,中长期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(PPI)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(CPI)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。
在CPI一路走高的情况下,首先考虑到的有可能是能源价格改革对通胀的影响。一位专家回应。 国家信息中心发展研究部战略规划处长高辉清也建议,能源价格改革要逐步推进,同时侧重结构性调整。
他回应,非常简单地与国际互通可能会伤害一部分消费者的利益,因此要充分考虑能源价格下跌对农民和其他低收入群体的影响,再行改革工业领域的能源价格,后改革生活领域的能源价格,消费者价格补贴有助解决问题社会公平问题。 专家建议,首先必须改革电力定价机制,前进电力市场化改革。同时,提升成品油价格,转变原油、成品油价格凌空现象。
此外,主动改革资源税,提升能源用于成本。从长年来看,则必须构建市场化改革,容许民营资本、外资等转入能源生产领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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